谭静坠亡案引起广泛关注
本报讯 (记者 曹晶晶)今年4月5日,谭静在广州东风广场坠楼身亡,谭静的母亲认为4名韩国朋友没能照顾好谭静,是导致女儿坠楼身亡的部分原因,遂将4人告上法院,索赔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精神抚慰金合计42万余元。此案昨日下午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案情回放
酒后凌晨高空坠亡
2008年4月5日凌晨,一具女尸被发现悬挂在广州东风广场13楼横梁上,后查实死者是一名25岁的签约演员、模特谭静。由于谭静是与3名韩国男子喝酒后从30楼坠亡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后经警方勘查,谭静死亡前与室内人员无打斗痕迹,尸检发现死者血液酒精浓度极高。最后警方排除他杀,认定谭静系自行从高空坠落身亡。
而出事前的细节只能从4名韩国人在警方的笔录中还原,2008年4月5日,谭静的好友、韩国女子金润庆要回韩国结婚,在离开中国的前一天晚上,她邀请了李尚明,金铉澈,赵龙铉和谭静到水荫路喜窝酒吧喝酒。喝到凌晨4时后,5人到金润庆的家中收拾东西,由于金润庆要赶上午9时的飞机,李尚明、金铉澈、赵龙铉就将谭静带到了李尚明位于东风广场30楼的住所。谭静后进入卫生间20至30分钟后,他们听到一声响声,3人找到钥匙打开门后,发现谭静不见了踪影,只好打电话报警,最后发现谭静挂在13楼的横梁上已死亡。
■庭审直击
原告:双方各自担责五成
被告:尽了可预见的义务
昨日庭审时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到庭。据被告方代理人,一名韩国领事馆的工作人员表示,金润庆现在已经远嫁德国,其他3名被告仍在广州。
张志英在诉状中称,金润庆、李尚明、金铉澈、赵龙铉没能照顾好醉酒的女儿,他们的过错与女儿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不过,张志英的代理律师承认,谭静对自己的死亡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因此,索赔的数额为总数的50%:要求4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17万余元、丧葬费9081元、赡养费13万余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合计42万余元。
而被告方认为,自己已经尽了义务,没有任何过错。被告方律师指出,法律规定的注意义务必须是以可以预见的结果为前提,但谭静坠楼是4名被告无法预见的。此外被告方还指出据谭静当时的美国男友证实,大概在凌晨4时时,他曾打过电话给谭静,谭静当时意识清醒,表示好朋友要离开中国,心情很差,且谭静和前韩国男友分手后非常伤心,加之事业不顺,不排除谭静在卫生间里突然产生厌世之感而走上绝路。
原告律师指出被告方的这种说法纯属推测。“谭静当时已经签下了一份新的工作合同,月薪1万元。其与前男友的感情问题已经解决,不久前新交了美国男友,感情稳定。且在出事的前几天,她还到某美容医院美容,完全不可能自杀。”
由于双方的分歧较大,此案将择日宣判。
三大过错?
在酒吧:无人劝阻谭静喝酒
原告律师指出,金润庆作为谭静的好友,必然知道谭静在醉酒后容易失控,应该及时劝阻谭静喝酒的行为。而被告律师认为谭静是一个成年人,她应该知道自己喝酒过多的后果,而4名被告并没有劝酒,也没有强行灌酒,不存在过错。
在金润庆家:无人送她回家
原告律师指出谭静当时已经醉酒,作为一起喝酒的朋友,金润庆等人理应将她送回家。但他们只是将她带到李尚明的住所,导致谭静醉酒坠楼。
被告方表示,4人曾经想把谭静送回家,但因谭静喝得神志不清,已经无法说出地址,只能将其带到李尚明的住处安顿。对此,原告方指出张志英曾经见过金润庆到家中做客,不可能不知道谭静的住处。而被告方反驳称,即便金润庆去过谭静家一次,也不太可能清晰地记住谭静的住址。
在李尚明家:无人照顾她
原告律师认为,3人到了李尚明家后,都没有好好照顾谭静。特别是在谭静进入卫生间很长时间,并在里面胡言乱语,3人应该意识到让醉酒的谭静单独在卫生间里是非常危险的,应及时去照顾谭静。对此,被告方认为由于洗手间的特殊性,3名韩国男子没有随便进去是正常的。谭静进卫生间时带着自己的手机,她在卫生间里胡言乱语被金润庆等人误会在打电话,此时打搅谭静更加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