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运兰展示女儿生前的照片
邓建峰的母亲拿出十六年前邓建峰被硫酸烧坏的衣服
将女友残忍杀害后被抓获的蒋洪林,因在看守所关押期间举报一桩陈年旧案,获得立功认定而被判死缓。遭受外界广泛质疑的是,蒋所举报的这起案件早在事发当年已经作了司法处理,而蒋洪林当年只有10岁。
⊙《法制周报》首席记者 朱春先
2008年12月15日,湘南耒阳市郊。青鹿居委会20组一栋普通临街门面的二楼,48岁的谢运兰高声将二女儿叫起床,要她到楼下的打字社打印材料。
谢运兰的文化程度不高,但自从女儿资美菊遇害后,她学会了有条理地讲述女儿生前的一些细节,配合律师做文字材料。
丈夫资道松没有和谢运兰住在一起,但他们为了女儿的事,经常碰面。
12月3日,资道松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抗诉申请书:“故意杀人犯蒋洪林为达到喜新厌旧、玩弄女性、侵吞被害人财产目的,杀人灭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谢运兰认为,丈夫的这份抗诉申请书,也同样表达了自己的愤怒。
资美菊是两人的大女儿,2008年6月24日,与资有恋人关系的蒋洪林将其掐死后移尸到外地,并焚烧灭迹。蒋洪林未判死刑的影响因素是,蒋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被司法机关认定有立功表现。
对此,谢运兰和资道松以及另一当事人邓建逢的家人,立即提出了质疑。
女大学生之死
谢运兰回忆,6月24日下午,资美菊给其打过一个电话,“妈!我已经在长沙到耒阳的湘高速车上,很快可以回家的,记得做我的饭菜。”
这是谢运兰听到的大女儿最后的声音。
但当天,谢运兰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即使在10多个小时后,资美菊仍然没有出现在家门口的情况下,她仍在想,女儿没有按时回家,估计是路上塞车了,电话打不通可能是其手机正好没电了。
到了深夜,资美菊还没有开机,谢运兰让二女儿发了条短信息:“姐:开机后请速回电,你没回来妈很着急!”
这一夜,谢运兰没有睡好,一家人都开始担心起来,但没有一个人会将资美菊和死亡联系起来,“这孩子也许是去同学家玩了,她以前也换过手机,没有告诉我们。”
谢运兰并不知道,资美菊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有了一个男朋友,她更不知道,女儿平常从长沙回到耒阳,第一件事不是回家而是和男友去开房。
蒋洪林在事后接受警方讯问时承认,“资美菊有个习惯,她从外面回耒阳,从来不先回家,和我在一起一般都是开房。”
事实上,这一次资美菊从长沙回到耒阳后,就直接去了蒋洪林开的房间,并在随后不久失去了生命。
蒋洪林告诉办案人员,当天下午5时许,资美菊在“唐朝网吧”通过网上QQ发信息,告诉蒋自己已经回到耒阳,要求与蒋见面。其时,蒋正在另一个名为“X3”的网吧上网,双方通过QQ交流确定,到金华路的金华宾馆见面。
大约10分钟后,资美菊来到蒋已开好的金华宾馆8338房间。
这是一个死亡之约。
进入房间不久,蒋洪林的手机响了起来。
“你怎么手机关机了呢?”蒋洪林说,短信是他的新女友瑶瑶发来的,“她听到后没有说什么,但脸色阴沉下来”。
过了一会,资美菊走到蒋洪林前面说:“我们两个在一起过好不好?”蒋回说,“不好。”
资美菊追问道:“那你当初为什么还要和我在一起?”越说越激动的资美菊说,“我为你付出了那么多,以前你还讲我们好好相处过一辈子,而你现在又和别的女孩子好上了,这不是明显在骗我吗?所有的话都是你说的,说了又做不到,我不管,我们的事还是交给大人(指父母)来处理吧。”
资美菊说完这些话后,便从挎包里拿出一个诺基亚手机要打电话。
就在资美菊准备拨打电话的瞬间,蒋洪林突然意识到,两人恋爱期间,资美菊在他身上花了不少钱,而这些情况,对方的家长并不知情,他害怕资家知道后会找他的麻烦,便起了杀人之心。
就这样,怀着复合感情愿望而来的资美菊走完了她不到23个春秋的人生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