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昨天上午,12岁的少年体操冠军高帅诉先农坛体校“虐待”案在宣武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学校存在管理、保护措施不力为由,判决其赔偿高帅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6万余元。
昨天,高帅没有到庭,他的母亲韩冬梅独自坐在原告席上。韩冬梅称,高帅现在精神抑郁的病情加重,不让他来是怕他受刺激。被告席上,只坐着先农坛体校的代理律师。该校的领导及领队等均在庭下旁听。
10时30分,宣判开始。法院认为,高帅未经先农坛体校训练前,是有一定实力的体操特长生,无精神疾病记载。进入该校寄宿训练期间,屡次出现被同学误解为小偷、被同学用雨伞戳睾丸及洗澡被开水烫伤等人身损害问题。经学校处理后,类似事件仍然发生,致使高帅幼小心灵受到损害,已被北京安定医院诊断为“应激障碍”。显然,学校存在管理、保护措施不力问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过,对于高帅称学校故意断送其运动生命,体罚他,不让他选择其他运动队训练的情况,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信。
宣判后,体校代理律师称会尊重法院的判决,是否上诉还要和体校领导商议。
韩冬梅说,高帅目前病情仍不稳定,今后的医药费是个未知数,“5万多元钱肯定不够。”就在韩冬梅犹豫是否上诉时,学校的一名领导拿着一个牛皮纸信封走到了她面前,说:“高帅妈妈,这是我们学校给高帅的终止试训协议通知,你拿好。”韩冬梅看了这份通知后哭道:“他们(先农坛体校)从此就不管高帅了,我不服。”但她冷静下来后,表示自己不会上诉。
学校给高帅的解除协议通知上称,高帅不符合选调条件,因此从12月18日起终止双方的试训协议。韩冬梅说,她现在脑子很乱,还没想好如何处理。目前高帅还在进行药物和心理治疗,她唯一希望的就是高帅能快点好起来,做个正常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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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帅8岁时就已是国家一级运动员,荣获过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多项荣誉。2006年9月,高帅到先农坛体校试训。1年7个月后,他留遗书出走,后被诊断为精神抑郁。其母亲称,儿子在学校受到非人虐待,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25万余元。开庭后,体校反称高帅的压力源于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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