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余勇)广安市武胜县一个年仅三岁的孩童从家中随手扔下一花露水瓶,正巧砸中楼下一过路行人致其死亡,在人民调委会的调解下,孩童的监护人赔偿死者家属18万元。
今年5月31日中午11时许,在武胜县城沿口镇为女儿带小孩的李大妈像往常一样准备到菜市买菜。当她路过汉初街杨某家楼下街道时,一个花露水瓶从天而降,恰好砸中她的头部,大妈当场倒地。路人见状,马上拨打了110、120。公安干警和医生先后赶到现场。救护车将大妈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公安干警在现场赓即展开调查,迅速查明,大妈是被住在七楼的杨某年仅三岁的小孩从家中掷下的花露水瓶砸中受伤的。杨某夫妇得知情况后,马上赶到医院看望。但老人因花露水瓶砸中头部后倒地,在倒地时后脑受到二次撞击造成颅内出血,伤势特别严重,遂转至重庆抢救,七天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共花去抢救等费用近7万元。
在沿口司法所的指导下,沿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清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介入,立即组织死者方和杨某进行调解,最近,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杨某夫妇代其子赔偿死者亲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