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大新讯 (本报记者) 大新县几名“小姐”将卖淫窝点设在县城一公共厕所旁,专盯前来入厕的成年男子,许多居民不堪其扰向本报反映。7月2日,记者报警后,大新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一举端掉这个窝点。
上公厕回来遭妻质问
近日,大新县一经营户向本报反映,县城古榕路一被承包的公厕旁建了几栋瓦房,民房被几名形迹可疑的中年女子租下来。2007年5月,一老年男子猝死于出租房内,真相逐渐传开来。原来,几名中年女子将公厕旁的瓦房,作为卖淫窝点,而前来上厕所的成年男子,都成为她们的“目标”。
“我现在都不敢到公厕方便了。”古榕路一经营户说,前不久,他因内急,到公厕方便。不想,妻子知道他去公厕后,大发雷霆,连声质问他为何上厕所要“10分钟之久”。该经营户说,古榕路的公厕是大新县城城西唯一的公厕,妻子警告他不许去公厕后,他只好厚着脸皮天天到附近的铺面借用卫生间。他说,希望大新县有关部门能还大伙一个文明、卫生的公共厕所。
如厕男子频遭骚扰
7月2日,记者来到该公厕。在该公厕入口处设有一收费点,收费点旁有几间小房间,坐着几名皮肤黝黑的中年女子。知情人说,那几名女子便是租下男厕旁的瓦房的卖淫女。
从入口处,向前约10米便是公厕。在男厕旁,是三间低矮的瓦房,一名肥胖的中年女子半掩着门,打着隐晦的手势,暧昧地向前来入厕的成年男子笑着。
记者发现,只要上厕所的男子停下来,该女子便用当地话与男子“讨价还价”。当如厕的男子表示“不感兴趣”时,肥胖女子还多次伸出手,拉住如厕的男子,让他入瓦房内“观光”。
当有男子进入瓦房后,该女子便将木门关起来,随后,坐在公厕入口处的女子便起身,若无其事地进入瓦房内。
“很便宜的,一次5~20元。”知情人说。他透露,这些中年女子的顾客多为老年男子。
因地点特殊,该窝点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竟“声名远播”。每当圩日,有老年男子专门光顾古榕路的“公厕”。
卖淫女守在男厕旁拉客,让古榕路一带的男性经营户尴尬不已。“进入厕所出来,都不敢抬头了。别人会对你指指点点。”一名经营户无奈地说。
警方接报捣毁卖淫窝点
7月2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该公厕旁的一栋房屋楼顶进行观察。
下午3时58分,看到再次有男子进入瓦房时,记者向大新县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报警。
4时许,两辆警车先后来到公厕,带走涉嫌卖淫嫖娼的一男六女。据桃城派出所一名女警介绍,看到警车时,原本坐在公厕入口处的几名中年女子纷纷跑进女厕,谎称自己“是来上厕所的”。
据桃城派出所负责人介绍,古榕路公厕旁的卖淫窝点,他们已多次进行查处。几名涉嫌卖淫女子均为来自乡村的妇女。
环卫站称将收回公厕经营权
当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大新环卫站。据该站负责人介绍,居民苏某在2007年初,以1.2万元/年承包下公厕经营权。签下合同不久后,苏某便在公厕旁建了三间石棉瓦房,称要“堆放杂物”。
该负责人说,之前也有群众向他们反映,公厕旁的石棉瓦房中存在卖淫嫖娼,他们还口头警告过苏某。
该负责人称,大新环卫站与苏某的承包合同中,写明了承包户不能借公厕进行非法活动。因此,一旦公安机关证实,古榕路公厕旁存在卖淫嫖娼行为,他们将中断合同,收回公厕经营权,还居民们一个文明、卫生的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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