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妇女扶某以网聊、电话、短信等方式与三名男子“谈恋爱”,用她的话来说“除了名字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然而,在2004年至2007年的短短几年里,她竟能匪夷所思地骗得122万元巨款。昨天,这起诈骗案在徐汇法院开庭审理。
出生于1959年的中年妇女扶某有丈夫和一子一女,可她不甘寂寞,陆续认识了三名“男朋友”。
几年前,扶某在网上认识了40多岁的郑先生,靠电话、短信和对方打得火热。如此交往一年多,郑先生没能见到“女友”,却慷慨解囊为扶某汇款12万余元。直到扶某遗失了手机,两人才不了了之。
与此同时,扶某在网上认识了周先生,继而搭识了周先生的朋友张先生,她冒名“扶庆芸”,把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分别介绍给两人。但实际上,扶某一人分饰多角,用不同手机号和两人“谈情说爱”。
在两年半时间里,扶某先后以生病需动手术、家中突发意外等,向周先生“借”了83万余元。为了让恋情波澜壮阔,扶某还编造“妹妹”和“外甥女”同时喜欢上了张先生。见张先生信以为真后,扶某又以种种理由从张先生处拿了27万余元。
直到去年7月的一天,扶某在张先生家中的卫生间冒充外甥女的名义给他打电话,张先生发现后才恍然大悟。
调查发现,2004年至2007年间,扶某骗得3名被害人共计122万元。扶某的辩护律师表示,扶某与周先生、张先生的经济来往属于债务纠纷,曾写过欠条,但无力归还,属于民事欺诈。而周、张二人在交往两年都没见过“女友”的情况下,竟给一个陌生人汇款百余次,非常不正常,被害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