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和章先生去洗桑拿时,价值7000多元的财物被桑拿城里的2名工作人员拿走,桑拿城方面却只肯赔偿500元。25日,张先生和章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此事。
章先生告诉记者,他与张先生分别在惠安、晋江的快递分公司工作,3月23日,他们来榕出差。24日凌晨1时许,2人来到位于鼓楼区温泉支路的京华温泉桑拿城洗桑拿。就在他们更衣存放时,2名20岁左右的服务生要求他们将身上的贵重物品与衣服分开存放,并给了他们每人1个箱子、1把钥匙。章先生和张先生便把3500多元现金和2部手机存入箱中,共价值7000多元,并把箱子的钥匙套在手腕上。
24日上午9时许,他们打开箱子却发现手机和现金均不翼而飞,而2个服务生已换成了另2名工作人员。
张先生和章先生向桑拿城讨说法,桑拿城的一位负责人让他们暂时不要报警。随后,这位负责人用自己的手机给张先生的手机发信息,要求当晚值班的2位服务生将张先生和章先生的财物归还。2位服务生回复,他们在长乐玩,现金已被花得差不多,他们会把手机通过中间人归还给张先生和章先生。2名服务生最后没有兑现承诺,张先生和章先生一边报警,一边要求桑拿城方面赔偿损失,但桑拿城只愿给他们每人250元的补偿。
京华温泉桑拿城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偷拿东西的2名服务生到桑拿城上班才1个月,他们目前也找不到这两人。对于赔偿之事,刘先生并未谈及,只表示会积极配合警方破案。
福建万得律师事务所黄争律师认为,桑拿城对消费者人身财物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故应承担完全责任。黄律师认为,此案中,由于消费者无法证明自己寄存的钱物价值,向桑拿城索赔证据不够充分,维权较为不利。他提醒消费者,在商场等公共场所寄存钱物时,应及时索要回执单(条),以便钱物丢失时及时维权。(记者 张铁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