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台荣 成兴 记者 晨迪)3月11日,成都中院对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故意杀人、保险诈骗犯任亚宏执行注射死刑。据称,这是成都中院今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注射执行死刑后,第一次全部采用注射方式执行的死刑犯。一同被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还有数名故意杀人、抢劫犯。
11日上午8点30分,成都中院会同成都市检察院干警对被执行死刑的犯人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此前,成都中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要求,进行了充分准备,对刑场设施和相关执行程序进行了调整,以适应死刑执行方式改革的需要。法警支队和法医部门进行了业务培训,在以往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进行了反复演练,确保了注射死刑执行的万无一失。
据悉,被执行注射死刑的犯人皆在无痛苦状态下平安地结束生命,这被视为司法文明和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
就一批死刑犯被成都中院执行注射死刑,成都中院有关人士称,我们选择注射死刑这一方式,是根据成都中院多年来进行注射死刑实践,取得成功经验后,才决定全面推广实施的,这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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