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据《扬子晚报》报道 中奖了!中大奖了!在南京工作的四川小伙小王发现自己买的彩票中了992万大奖,狂奔找到保管彩票的女友,跟她分享喜讯。
令他瞠目结舌的是,女友已经人去屋空,打电话也联系不上!
小伙愤然将“卷款消失”的女友告上法庭,连带把江苏省福彩中心也给告了。出人意料的是,10月30日,记者从受理此案的南京市建邺区法院获悉,小王已经撤诉!因为中大奖的另有其人,他根本没有中奖……这出“黑色幽默”就此戛然而止。
啥?女友卷走中奖彩票?
10月27日,记者见到了这份民事起诉状。
小王在起诉书中称,2009年5月14日,他在南京建邺区某福利彩票销售点购买了5注机选“双色球”第2009055期彩票。数日后,小王偶然得知他那天购买的彩票中了一等奖,奖金约100万元,已被领取。小王立即拨打女友的手机,却发现手机怎么也打不通。于是又来到女友住处,发现女友已经走了,说是回四川老家了。小王傻了。
小王在诉状上说,他在那张彩票背面明确约定:“如果中奖,一人一半”,而且彩票背面有自己的签名,省福彩中心在兑付彩票时,将全部奖金兑付给他人,存在过错,故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小王倒也是“一诺千金”的汉子,诉讼请求仍然本着“一人一半”的原则,请求法院判决张小姐还他应得的一半奖金约50万元。
哇!大奖高达992万
记者看到,小王的起诉书落款日期是9月20日,但双色球第2009055期彩票却是5月14日就开奖了。
记者在“中彩网”上查询到,该期双色球彩票一等奖号码正是小王在起诉状中书写的“03041822242911”,但奖金并不是100万元,一等奖中出地区是江苏2注,福建1注,每注奖金是9920244元。记者了解到,江苏两位幸运彩民分别来自南京、泰州。南京中奖彩民是在建邺区一投注站购买的,这一点与小王在起诉书里的叙述相同,“花了10元钱随机买了5注号码”这一点也与小王叙述一致,但是,奖金额相差太多,小王为何在起诉状中犯这种“低级错误”?
记者就此采访小王的代理律师,该律师没有正面回答。但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做法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少交诉讼费用,这也算是一种策略。
记者注意到,彩票是5月14日开奖,为什么小王的起诉却是在9月20日?小王为何将彩票给女友保管?交给女友保管前,他是否记下了彩票号码?不然如何确定?这起案件,存在着一个又一个疑点。
唉!原来一切都是个误会
10月30日下午,记者带着一系列疑问再次来到建邺区法院,却听到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消息:这起疑云重重的彩票领奖纠纷竟然是个乌龙,小王根本没有中奖,2009055期双色球一等奖南京获奖人另有其人。
原来,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由于小王女友张小姐的手机无法联系上,所以向其四川原籍邮寄了有关法律文书。张小姐收到法律文书后,立即打电话给法官,称自己根本没有拿什么彩票去领奖,也不知道小王买的彩票中奖了。所谓她“人间蒸发”,只是因为父亲生病,所以才急急忙忙回老家了。对于小王告她“侵吞”彩票大奖一事,她很生气,也很伤心。
为什么父亲生病不给男友打个电话说一下呢?记者无法与她取得联系,不得而知。
法官随后到省福彩中心调查,发现该期彩票江苏的两名一等奖获得者都不是张小姐或其亲友。
记者问:有没有可能是张小姐安排了其他人领奖?
法官说:南京的一等奖得主不是四川人,而是一名陕西人,更重要的是,其彩票确是在建邺区那家投注站购买的,彩票正反两面都没有任何涂写的痕迹,显然不是小王所说的那张。
小王为何会以为自己中奖,女友携奖而去?在此也只能分析了,也许是他记错了彩票号码,一等奖号码可能和他购买的彩票号码比较像,再加上女友不辞而别,所以就有了这种“想当然”。也许他事后与女友取得了联系,女友不承认中奖,越否认他越不相信,所以选择了起诉。
法官将这一结果通知了小王,小王默默无语,撤诉后黯然离去。(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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