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某镇委副书记刘某抢农民老婆做二奶。”昨日,一张张写有此标题的大字报被张贴到琼山区府城忠介路等街头,引得路人纷纷驻足观看。针对此“大字报”反映的内容,海南经济报记者昨日向琼山区纪委求证时,琼山区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纪委初步调查出来的结论,该大字报上举报的内容“并不是那样”。
街头怪事:
大字报惊曝“二奶”事件
记者昨日在街头看到,这份大字报上开头从一个“骗”字开始陈述:“2007年,刘某人(认)我的老婆当干妹妹,骗至镇政府门口第一精品店赌博已有3年,还陪他(指刘某)睡。店是一个镇政府(的人)开的,我经常看见刘某在沙发上陪她打麻将,害得我妻离子散。刘某要受到处分,没有刘某开的赌场也就没有我的今天(指其跟老婆离婚)。刘某还恐吓我不准回住处,并控制我,(他)才有机会与我老婆偷情。”
接着,该大字报还写道:“任某镇委副书记的刘某,是有老婆和子女的人,2007年和我老婆在海口市金盘某村某号3楼非法同居长达两三年。我已向上级有关领导及多个部门进行举报,并将刘某的事情公布在博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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