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孩子,谢琳痛哭不已。 南方都市报记者 方光明摄
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朱丽斯)这是一出令人扼腕的家庭悲剧。结婚10年之后,老公明目张胆带着二奶回家,要求与妻子三人同床,还当着妻子的面与二奶发生性关系。37岁的女子谢某曼不堪忍受丈夫的不伦行为,提出离婚,却遭到丈夫的拒绝、辱骂和殴打。愤怒的谢某曼趁丈夫熟睡之际,用剪刀剪掉了丈夫的“命根子”。昨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对谢某曼从轻判决,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十年。
在整个宣判过程中,谢某曼一直低着头,当法官宣判她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时候,谢某曼哭了起来。
她说,她现在非常后悔,“现在总是想起和他在一起打拼的时候”。谢某曼哭着说,现在最担心的还是3个孩子,“我对不起他们”。谢某曼表示不会上诉。
案情回放
丈夫领二奶进门又拒绝离婚 妻子动剪
第一幕:丈夫有了外遇
谢某曼今年37岁,是广东省信宜市人。1997年,谢某曼与丈夫林某儒结婚,婚后两人相濡以沫,生育了3个孩子,现在最大的孩子已经11岁,最小才8岁。
谢某曼回忆说,去年12月的一天,林某儒突然对她说,他在外面认识了一位女人,两个人有了感情,那个女人不介意他已结婚,愿意搬到家里,3人一起合住。
谢某曼说,她当时不敢相信这是她丈夫说的话,与丈夫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死活不肯答应丈夫的要求。
第二幕:想离婚被殴打
林某儒不顾妻子哭求,还是把那个女人领到了家里。更让谢某曼想不到的是,与自己相处10年的丈夫竟然提出要谢某曼和那个女人睡在一起,并当着谢某曼的面与那个女人发生性行为。
谢某曼说她不能忍受丈夫的所作所为,多次提出与丈夫离婚。今年2月24日晚,谢某曼与丈夫最后摊牌,要求离婚,遭到林某儒的拒绝。谢某曼说:“当晚我们进行了5个小时的谈话,他多次动手打我,还扬言要掐死我和3个小孩”。
第三幕:怒剪丈夫命根
谢某曼愤恨之下,决定对丈夫进行报复。今年2月26日10时许,谢某曼到一间杂货店买了一把剪刀,把它藏在屋内的一张桌子里。当晚,谢某曼等丈夫睡熟之后,拿出剪刀,将林某儒的“命根子”剪了下来。
林某儒痛醒后大叫起来,看到满地的鲜血,谢某曼慌忙逃出家门。途中,谢某曼将剪掉的阴茎扔在门前的池塘里,后逃到万江区姐姐的出租屋。第二天下午,公安机关将谢某曼抓获。经法医鉴定,林某儒为五级伤残。
■其他案例
抢劫情侣获刑三年
昨日,东莞市第一法院还对其他数起涉及抢劫、贩卖毒品和故意伤害的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李某安今年19岁,是河南省禅城县人。他的朋友万某兵和蔡某冲都是“90后”,都来自贵州省。2009年2月7日21时许,李某安、万某兵、蔡某冲窜到高埗镇亲水公园下江城村高埗大桥路段,此时,在公园的草地上,一对情侣蔡某茂、王某琼两人正坐在草地上卿卿我我,完全没有意识到周围的动静。
李某安等人把蔡某茂和王某琼定为作案目标。3人冲上前把蔡某茂和王某琼围住,然后对蔡某茂进行了殴打,抢走蔡某茂两人身上的1950元财物。
蔡某茂被抢之后没有报警,今年2月19日22时许,被抢两周之后,蔡某茂在高埗镇逛街时,碰巧遇见李某安、万某兵和蔡某冲3人,蔡某茂马上打电话报了警。公安机关将李某安三人抓获归案。
昨日,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李某安、万某兵、蔡某冲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三个月、三年。
湖南人李某辉、莫某贵、曹某春、关某松、黄某亮5个人是一个抢劫团伙。2008年11月~2009年2月,5个人在东莞市高埗镇偏僻路段,实施抢劫犯罪11宗。昨日宣判大会,李某辉被判了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是被判刑最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