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臻 实习生 代红)两名男子在2个月内盗打境外声讯电话万余次,造成某通讯公司损失100余万元。前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盗打电话的卢某、王某分别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一年。
经审理查明,2008年6月,江苏男子卢某决定采用以秘密手段盗打境外声讯电话,获取声讯台退费的方式赚钱。2008年7月1日至8月29日期间,卢某在我市江北等地的公用电话亭内盗打境外多个声讯电话共计7219次,获取境外声讯台的退费1万余元,给某通讯运营商造成损失76万余元。
同年8月,黑龙江男子王某邀约卢某一同作案。在该月的3日至29日期间,王某携带卢某给予的境外声讯台号码,先后指使杜某等人在渝北区等地的公用电话亭内盗打境外声讯电话3061次,王某获退费1万余元,造成通讯运营商损失24万余元。
去年8月,通讯商发现有人盗打电话后报警。当年10月,民警在长春和郑州先后将卢某、王某两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采取技术手段,逃避电话费造成该通讯公司资费损失百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决卢某有期徒刑十五年,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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