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年仅19岁的孙艳与大自己6岁的杨华同居了,2007年两人登记结婚。孙艳称,婚后,丈夫杨华以出差为借口,经常不回家。后来,一姓李的女子竟然在孙艳的QQ空间上留言挑衅,称杨华喜欢的人是她。
经过调查,孙艳才发现丈夫早就与该姓李的女子姘居在一起了。2008年6月20日深夜,孙艳和父母以及朋友在南坪的家中拍摄到了丈夫与“小三”在一起的画面。当时已怀孕6个月的孙艳不堪打击,将孩子引产了,并向法院提出了离婚。
根据孙艳的请求和两人之前的协议,法院认为,孙艳和杨华的感情已经破裂了,无法挽回,准予了两人离婚,并判决平分了两人的房产、股票等共同财产。(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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