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主伪造逝者证件骗房骗贷 建委被诉审查不严。 |
平谷人张福于2007年4月去世,而同年11月,“张福”竟出现在建委办事大厅,将自家房屋售与买房人刘晓弘。张福家人发现此事后进行调查,原来是刘晓弘伪造张福身份证后,又找人假扮张福,骗过了建委。张福家人遂将北京市建委及刘晓弘诉上法庭,要求撤销已变更的房产证。昨天,平谷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件:“死者”现身建委卖房
昨天,原告张玉华老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出庭,记者在其家中见到了她。提起房子被神秘转让一事,张玉华情绪异常激动:“老头儿走了两年了,我们一直住在这套房里,怎么忽然成了别人的呀!”
据张玉华回忆,2008年11月的一天,建行工作人员来到家中,告知她所住房屋已于一年前抵押给银行,同时贷款20万元,可只还了两个月贷款。张玉华赶紧把此事告诉女儿,女儿到建委查询,发现房子于2007年11月已转让给一名叫刘晓弘的女子,房产证也已变更。“我们根本不认识刘晓弘,她什么时候买走了我的房呀!”
张玉华的女婿告诉记者,岳父张福2007年4月因病去世,岳母仍然在原来的房子里住。“如果房子真的卖给别人,怎么一直没有人来收房呢?”张玉华的女婿说,岳父没有留下遗嘱,而家人也均不知情,房子怎么能转让给刘晓弘呢?经过调查得知,刘晓弘办理房产过户时伪造了张福的身份证,并找人替代,瞒天过海。2008年12月,张玉华和女儿将北京市建委和刘晓弘诉上法庭,要求撤销已变更的房产证。
■离奇:假证竟骗过建委审查
昨天,平谷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玉华和北京市建委均委托代理人出庭,而焦点人物刘晓弘则没有露面。张玉华代理人称,房产转让时张福已经去世,因办理抚恤金手续,户籍暂时未注销。刘晓弘伪造张福身份证并找人替代。在办理转让手续过程中,三处假冒张福签名。建委工作人员在办理房产转让手续时,对相关证件和当事人的核查存在严重漏洞。
主审法官表示,在开庭前,已对此次房产转让过程中所用的张福身份证进行检验,确为伪造身份证。
“我们建委是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北京市建委代理律师付先生表示,当时“张福”本人和买房人刘晓弘均赶到现场,而且“张福”持有旧房产证原件。根据规定,建委在办理房屋权利登记工作中,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合同、文书等,只做形式上的审查,而非实质性审查。对证件真伪无权做出实质性判断。
■审判:当庭撤销买者房产证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口头宣判,撤销北京市建委为刘晓弘颁发的房产证。法官表示,虽然建委不负有对申请材料的真伪进行实质性审查的义务,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涉及房屋这一居民重大财产的权属,履行审查义务时并非纯粹的形式审查,需较一般人更为审慎。
听到法院判决撤销房产证的消息后,张玉华老人终于松了口气。北京市建委代理律师表示,不会继续上诉。事情似乎到此结束了,但现场一位律师表示,刘晓弘以房屋为抵押获得的20万元贷款由谁去还呢?“找不到刘晓弘,这笔损失就要银行承担。”据法官介绍,追究刘晓弘的责任,需由警方介入。昨天,记者拨打刘晓弘电话,但始终处于忙音状态。图为原告代理人出示张福死亡证明。 晨报记者 王歧丰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