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北京警方获悉,这一案件案情复杂,目前警方还在进一步侦破中,案情将择期公布。
记者了解到,2009年2月初,河南许昌、漯河两市驻京联络处耗资66万余元,联合购买了777瓶“贵州茅台酒”,准备用来招待客人,同时由其下属企业对外销售。但饮用这批“茅台酒”时,发现口味不对,怀疑是假酒,于是到工商部门举报了销售假酒的人员。
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分局对这批酒进行了封存,并与贵州茅台酒厂进行联系,请求厂家鉴定。最终,经厂家鉴定,这批酒均为假酒,销售发票也是伪造的。西城区工商分局联合西城公安分局对这一案件展开调查。
经过缜密侦查,西城警方在北京市朝阳区找到了一个假酒制造窝点,并在制假窝点内查获了部分假酒以及制造假酒用的商标、压盖机等器材,3名涉嫌制造假酒的犯罪嫌疑人也被民警抓获,处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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