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大街,邓伟背后的字幅吸引许多行人。本报记者 张太凌 摄
本报讯 (记者张太凌)昨日中午,王府井大街一男子吸引了许多行人驻足,该男子后背贴着的一张贴纸很是显眼:“我要变卖时间———期限三年”。该男子称,卖时间完全是生意失败的无奈之举,所卖款项用于偿还借款。
昨日中午11时50分许,身着西装,戴着眼镜的邓伟(化名),手持“我要变卖时间———期限三年”的字幅出现在王府井图书大厦门前,之后又将字幅贴在背上,向百货大楼方向走去,最终停在大街中央。行人纷纷在他身边驻足议论。“如果不是逼到这份儿上,我也不会这样。”邓伟说,为给自己“壮胆”,他在路边小店喝下了两瓶啤酒。
邓伟自称,从2006年部队复员到去年底,他先后开过广告公司、餐馆和商务打印公司,但最后均以失败告终,亏损金额共计30余万元。
“这笔钱是向好朋友们借的,我必须要还给他们。”他说,即使打工,三年之内也无法还完这笔欠款,所以想到了“变卖”时间。邓伟说,三年之内他会全心全意地为买主办事,薪水在30万元到35万元之间,他还声称会在有生之年将这些薪水偿还给买主。
他同时也提出了“变卖”时间的前提:不违法、不做肉体交易、不做违背良心和道德以及伤害亲人的事情。
虽然驻足观看行人很多,但很少有人问津。昨天下午1时左右,邓伟离开王府井,截至昨晚,没有买主联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