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昨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南岸区法院刑事审判312庭
“伯伯,求求您不要关我爸爸……”扑通一声,身高1.2米左右的小女孩在开庭前突然给法官下跪求情,双手递上村委会的一纸贫困证明。
女孩叫欢欢(化名),她的爸爸于永红即将在这里受审。由于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参加旁听,欢欢被请出庭外,3个法警陪着她。
检察官丁晓威指控,于永红于去年3月19日、21日、22日,利用重庆昌野药业有限公司配送员的职务,收取了7.5万余元货款后潜逃到贵州、广东、河南等地,涉嫌职务侵占罪。
于永红只承认携款6万多元逃跑,并称携款是为了寻找失踪多年的妻子。这些年妻子杳无音讯,是他和父母把女儿拉扯大。
不过,根据于永红在警方的交代,他逃到遵义就赌输了4万多元。然后辗转广州、郑州,一路吃香喝辣,吃住宾馆酒店。并在倒腾古玩时上当。半年后被抓时,身上仅剩1000多元钱。
审判长语重心长:“于永红,你弟弟在开庭前来找过我,说了你家里的具体情况,还说要把农村的房屋抵押贷款来退赃。如果你把赃款拿回家孝敬你父母,我很同情你,但你却给我们编了一个美丽的谎言。你回头看看旁听席上有没有你的家人,你觉得对得起他们吗?”
于永红回头,望了一眼旁听席上的母亲、弟弟,眼圈红了。
法官宣布休庭后,特许欢欢进去和父亲见面。法警把欢欢带进去后,父女相拥而泣。抱着齐胸的女儿,于永红哭了。快一年没见到爸爸的欢欢却强忍着,没哭出声。
三四分钟后,法警准备带走于永红。此时,于永红的弟弟从挎包里摸出一张照片准备递给哥哥,法警说这违反纪律。弟弟说这是欢欢的照片,只想让哥哥天天看着孩子的照片,好好改造。法警仍说“只有到看守所去交”。
看着法警将儿子带走,于永红的母亲抹起老泪:“孩子7岁时,她妈就走了,5年来从没回过家,也没联系过去。孩子可怜啊!”
记者 罗彬 实习生 陈震飞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