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线”2009年上调 低收入人口将享扶贫政策 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我国将从2009年起上调扶贫标准,即贫困线由2007年人均年收入786元提高至1067元。 长期以来,我国把人均年收入低于786元的人口称之为“绝对贫困人口”,到2007年底,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为1497万;人均年收入位于786元至1067元之间的称之为“相对贫困人口”,又称为“低收入人口”,到2007年底,低收入人口的数量为2841万。
扶贫标准上调后,“绝对贫困线”和“低收入人口线”这两条线合二为一,扶贫开发的目标人群就在原来1497万“绝对贫困人口”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841万的“低收入人口”,两者合计约4320万人,占全部农村人口的4.6%。 国务院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提高扶贫标准,意味着原来的2841万“低收入人口”也将享受国家扶贫政策,说明我国有能力惠及更多穷人,是国力提高的表现。今后扶贫标准还要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而逐渐提高,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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