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拜读《中国集邮报》时,看到一位邮友写的一篇《集邮记忆》文章(以下简“记文”)。文中较为详细地写出了他在1965年元月无意之中得到一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票目录》,从此“爱不释手,反复翻阅,成为自己集邮之初最早遵循的工具书了……,通过阅读这册《目录》,我对‘小型张也是邮票’的说法也有了自己的认识。后来能将纪特邮票(含小型张)集齐,正是得益于那册《目录》的指导”。
行文之前,首先祝贺这位邮友在《目录》的指导下,收集纪特邮票所取得了成效!在增长集邮知识中取得了进步!但笔者要说的是这位邮友自己对“小型张”的认识还是欠妥的。这里不妨把这位邮友在“记文”中的说法摘录一些供大家商讨。
“记文”说,“该书(指1965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票目录》)采用白色光面道林纸,封面为纪106小型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5周年……”这就有点问题了,实际上纪106M是不能视为“小型张”的,应视为“小全张”,这在近些年里国家正规出版的多种版本的《邮票目录》中均有明确的文字标注(不知1965年版本的《目录》中是如何标注的?)。如果在一般情况下用作“口语”讲讲倒也说得过去(这种现象在初入邮道者中较为常见),但作为文章发表,尤其是在国家级的集邮大报上撰文讲述此事时,是不能把“小全张”和“小型张”混为一谈的。
何谓“小型张”?我国最权威的《中国集邮大辞典》P401页中是这样阐释的:“四周带有边饰的单枚小张邮票,独立成‘张’,通常与同票题全套票相伴发行,也有的单独发行”。
何谓“小全张”?“四周带有边饰的印有全套或数枚邮票的小张邮票,其特点是:其上所印邮票的面值、图案、刷色,一般与各单枚邮票相同。”
按照这个释义,纪106M应称为“小全张”,不是“小型张”,它们在“内涵”上是有较明显的区别的。
另外,“记文”中还说,在这本《邮票目录》中,“我看到了集中刊印的小型张图示,我由此醒悟,坚定了收集小型张的决心。尽管当时经济条件不好,我还是克服一切困难,按《目录》所示的小型张和价格,将小型张逐一买下(集齐)。”
从这段文字分析,“记文”作者虽说没有明确指出1965年版的《邮票目录》中哪些是小型张,哪些是小全张,但从字面上不难看出他是把建国后到1965年间发行的纪特邮票中的小型张和小全张笼统地都称作“小型张”的。笔者之所以这样分析,是因为经过查阅邮票发行资料,我国建国后到1964年底,纪票共发行2枚(组)小型张(纪33M、纪94M)和4枚小全张(纪47、纪50M、纪86M、纪106M);特票共发行1枚小型张(特61M),未发行小全张。按中国集邮者的行文习惯,在叙述某件事时,假如可以只提示量多的物件(品种)用以代表全部,那么也应以“小全张”来举例引证(这种情况在初入邮道者中往往因分辨不清,相互混淆的情况较多),决不应拿量少的“小型张”作例证去代表量多的物件(品种),否则就有违“大众化”了,让读者看不懂你文章中的意思。如此看来“记文”的作者对“小型张”、“小全张”两种邮票的概念至今尚未疏理清楚,还须作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避免今后收集补缺或交流时产生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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