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行和公安部联合举办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在会上表示,当前银行卡风险问题日益突出,央行正研究出台打击信用卡套现的法律制度。
严惩银行卡犯罪
欧阳卫民说,我国银行卡正进入高速发展期,统计显示目前国内总体信用风险与欺诈风险指标与历史各期风险水平相比呈现加速上升趋势。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着重推进立法,严惩银行卡犯罪。一是针对当前存在的信用卡违规套现频发、打击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研究出台打击信用卡套现的法律制度。目前,人民银行、公安部及中国银联正推动和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惩治信用卡套现及非法中介的司法解释,为打击信用卡套现提供刑事执法依据。
二是尽快研究对网上支付等新型渠道的银行卡犯罪案件受理、侦办的法律定性和量刑操作等司法解释条款。三是研究出台信用卡恶意透支催收程序和催收记录的法律效力界定,为此类银行卡案件立案侦办提供可有效操作的法律准则。
回应银行卡立案标准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张涛说,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银行卡犯罪案件3672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4倍;涉案金额1.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倍。
有记者问,市民的银行卡遭到了损失,但去派出所报案时却被告知无法立案,不知道立案标准是什么?张涛表示,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01年就有一个规定,对公安机关而言,只要金额达到5000元就会立案。
但他强调,这个5000元钱是公安机关初查的结果,而不是最终结果,作为群众发现银行卡被盗后,即便是只有1000元钱也要报案,也就是说群众报案的标准不是公安机关立案的标准,至于能不能立案是需要公安机关根据各种情况来确定的,比如你被盗刷了1000元,其他几个人也有被盗刷了,对你本身或许没有立案,但几个信息汇到一块就立案了。立即报案有助于督促派出所上报情况。
据了解,截至2008年9月底,全国银行卡发卡量达17.3亿张,1~9月交易额为103.3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