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昨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已平稳运行一周年。央行人士表示,央行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继续完善应收账款融资相关制度环境。
登记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授权建设的一类物权登记公示平台,为全国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质押提供物权登记服务。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可以起到保护质权以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并确立同一财产之上的多个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
数据显示,一年来,登记系统累计发生的登记超过3万笔,查询量突破4万笔。在所有登记中,出质人是中小企业的登记占了一半。
央行表示,从系统登记情况看,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已经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四川地区的登记业务量居前列。从机构登记量的情况来看,农业银行,建设银行(4.47,0.03,0.68%,吧)工商银行(4.16,0.09,2.21%,吧)国家开发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位居前五名。质押的应收账款涉及销售货款、公路和桥梁等不动产收费权、动产和不动产的出租收益、提供工程等各类服务的收益。登记系统支持担保各类合法债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对应收账款所担保的主债权形式没有限制,包括银行授信、商业信用、企业债券发行在内的债权均可。目前,已经有成功发行的企业债券在登记系统办理了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登记。
央行表示,应收账款融资在我国已经逐步开展起来。作为一类填补空白的信贷业务品种,应收账款融资不仅对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提升竞争力有利,而且使更多欠缺不动产类担保物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银行贷款,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措施。(任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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