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自己拍摄的风景照片,竟然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印上了邮政信卡公开发行。不久前,遭遇此事的汪某将武汉市某邮政支局诉至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记者昨悉,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该邮政支局向汪某支付2000余元赔偿款。
汪某家住武汉市江岸区,平时爱好摄影,也喜欢研究风光照片。
2008年初,汪某收到武汉市某区环保局寄送的“2008年邮政信卡”。可是,当汪某拿起照片端详一番后,却发现印刷在该邮政信卡上的3张风光照片分外眼熟。汪某马上找出自己以前拍摄的3张风景照,与手中的信卡进行严格比对,果然发现该信卡上的照片与自己拍摄的照片竟然丝毫不差。
为了弄清事情始末,汪某进行了多方调查,终于了解到这套邮政信卡是武汉市某区环保局委托武汉市某邮政支局制作的。因为信卡上需要使用风景照片予以设计美化,于是该邮政支局在未经汪某的同意下,直接将汪某于2007年发表在邮政信卡上的照片盗用,并公开印刷发行。
发现自己的照片在未被授权的情况下被公开使用,汪某马上致函给该邮政支局,要求对方给出解释,可是久等之后没有一点音信。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汪某一纸诉状,将该邮政支局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3张照片的版权费共计1.5万元。
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受理此案后,发现被告也认为自己的行为欠妥,于是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以上协议。
据了解,这是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自今年4月挂牌以来,审结的第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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