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摄影家吴印咸、高帆之继承人诉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北京十亿时空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侵犯著作财产权的七个案件,近日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主持调解,连同原告在丰台法院起诉的四件案件一并和解解决,提高了司法审判效率,实现案结事了。但该批案件的也突出反映了目前邮票纪念册制作市场亟需规范。
原告诉称,被告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监制发行的纪念邮册《人民的儿子邓小平》(纪念版、珍藏版、豪华版)中,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吴印咸、高帆的摄影作品,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复制权、发行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二被告辩称其并未监制、制作、发行、销售上述邮册。
东城法院知产庭受理七个案件后,合议庭集中合并进行了审理。庭审中,了解到原告在丰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与其中一名被告另有四起类似诉讼。承办法院及时与丰台法院知产庭承办法院沟通,希望能够一并解决原告提起的纠纷。
本案中由于原告在举证上均是通过间接证据来证明侵权事实,需要综合全部证据方可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证据链。被告方虽矢口否认,但是无法否认与己方无关。承办法官在开庭后两次约原告进行谈话,分析案件情况。针对被告北京十亿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法官多次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告知邮册制作中使用他人照片作为背景属于侵权行为,即使不是其公司制作,作为销售方需要说明合法来源后方可免予承担责任。
双方在同意调解后,对调解数额起初差距较大。就在承办法院决定判决审结此案前,再次约双方当事人对十一起案件谈话,调解一并解决。最后,双方经过考虑,被告十亿时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吴筑清、牛畏予等六万元,不再就涉案邮册中的涉案照片主张权利。
该批案件虽然双方握手言和,调解解决,但对案件的思考却远不能停止。案件涉及的邮册均系在邮币市场上较为普遍,多为某文化公司将一类邮票制作成册,邮票配有图片、装帧豪华,制作精良、价格昂贵。涉案照片系邮册里的配图,作为邮票相应的历史背景资料出现。确切而言,该类邮册并不属于正式书籍类出版物,无版号等标识,而是作为一种高级礼品出现。由于邮册中的邮票为真实的,邮票发行主管部门对此无法进行管理,而由于并非出版物,出版业管理部门亦无法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出现此类邮册涉及侵权时很容易出现难以确认制作人、发行人的情况。法院将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规范邮票纪念册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