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浩繁的地震灾后重建,需要庞大的信贷支持,这“突如其来”的“额外”需求,是否将松动宏观调控的紧缩链条?今年的新增贷款规模是否将重新修订?对此,来自国务院的统筹意见有了具体部署。
6月29日,一份来自国务院的系统性灾后重建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下发。
《意见》对金融支持着墨颇多。其中指出,要在坚持总量从紧宏观政策的同时,对受灾地区信贷投放实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要加大信贷资源向地震灾区倾斜。
7月1日,有官方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意见》说明中央不会动摇年初既定的从紧政策,今年新增贷款规模不超过去年新增规模的主基调不会改变,受灾地区增加的信贷规模将主要由各银行“系统内调剂解决”。
从紧信贷不放松
一位商业银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灾后重建涉及信贷规模庞大,对银行的信贷安排还是有一些影响,所以对此是否将另有政策说法,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目前,这一点有了明确答案。新下达的《意见》指出,要“在坚持总量从紧宏观调控的同时,对受灾地区信贷投放实行区别对待、有保有压”。
央行人士认为,这已经清楚说明了国务院的态度,即总量从紧态度不变。而银监会的人士则指出,迄今为止,年初定调的今年新增贷款规模不能超过去年的基调,“仍将继续执行”。
以2007年新增贷款规模看,今年的新增贷款规模上限依然为3.6万亿元。
央行新闻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目前尚未收到正式的文件,不便多加评述,但未来不排除再行出台操作办法的可能。
来自四川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30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发放灾后重建贷款475.24亿元,授信或承诺贷款1871.55亿元。
已发放贷款中,大型银行成为支持的主力军,共发放贷款388.3亿元。此外,政策性银行发放贷款43.55亿元,股份制银行发放贷款28.61亿元,当地城商行和城信社发放贷款2.56亿元,农信社发放贷款10.06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2.15亿元。
分类别看,已发放贷款中,抗震救灾贷款202.06亿元,居民生活类贷款22.17亿元,恢复生产类贷款83.68亿元,其他类贷款167.33亿元。
由于大型银行纷纷采取了向灾区“倾斜放款”的政策,部分银行的四川分行已经突破了当月原计划贷款或授信规模。
其中,自地震以来,农业银行四川分行已经向四川地区增加授信116亿元,已投放到位抗震救灾贷款18.2亿元。中行也追加了四川分行信贷额度180亿元。
而这部分突破的震灾贷款规模,是否能获得央行对其信贷总量调控的“额外支持”,曾是一些商业银行努力争取的政策之一。但目前,这个梦想没有了实现的可能。
工行某资金部门人士指出,根据新下达的《意见》,对地震灾区追加投放的贷款,将通过银行内部“系统内调剂”解决,而贷款规模方面仍将按原规定执行。
大行调剂压力
某大型银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不突破原贷款规模的情况下,对于增加的灾区信贷资金的来源,可能通过两种方式来解决:一是压缩分行的票据业务流出规模,腾挪出贷款规模;二是严格对一些行业的信贷投放,比如房地产,“两高一资”行业等。
而为了不突破监管层对法人机构整体信贷规模的月度控制,银行人士透露,一种可行的方式是缩减存差行的贷款规模,将节余的贷款规模“让”给灾区分行。
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这种调剂,会对被缩减贷款的分行业绩产生影响,由于“现在各个分行的信贷需求都很强,贷款本来就很紧张,压谁都不好”,因此需要总行出面协调,兼顾平衡。
目前,在总行的统一调度下,农行四川分行的信贷支持灾后重建贷款金额已达到137.8亿元,其中,实际投放灾后重建贷款39.4469亿元,授信98.3128亿元。
中行也加大了综合服务计划,先后向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和四川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进行了300亿元和200亿元授信,并向海螺水泥追加50亿元授信,专项用于支持海螺水泥参与的灾后重建项目。此外,中行四川分行还与20多家房地产商和汽车经销商签订了180亿元的按揭贷款投放协议。
在各行追加灾区分行信贷规模的同时,一个问题也随之浮出,即在央行各省分行对当地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月度信贷规模管理的情况下,新突破的规模是否会获得央行地方分行“松口”?
对此,央行某大区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央行省分行主要是对法人机构进行监管,因而各银行灾区分行增加的规模不会受控,只要法人机构总规模控制住即可。
而虽然各银行对灾后重建给予了优先信贷支持,但各银行对此的风险管控并没有放松。
农行灾后信贷投向显示,其重点支持了电力、能源、通讯、交通、建材、制药等国家支持类行业和企业恢复生产。
商业银行人士称,目前针对灾区重建的信贷投放,不见得都是低收益的,有些项目相当不错,尤其是面向灾区重建所需原材料行业、灾区大型企业的贷款等,都是优质贷款。
为此,不少银行甚至把重建贷款当作“蛋糕”来啃。
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灾后重建对银行来说,也是一种抢市场的时机。”因此,大行会通过信贷支持承担灾后重建的责任,但也会兼顾银行的利润表现。
灾区金融机构困局
除了要求各全国性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支持灾区外,国务院也对受灾地区的地方性法人银行的现实情况进行了充分考虑。
《意见》要求,灾区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可在满足资本充足率等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资金,支持当地恢复重建合理的信贷需求。
监管层人士认为,这意味着这些当地法人银行,只要满足银监会的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等硬性监管指标,在信贷规模控制上可以适当放宽。
而这是否会突破今年的贷款总规模呢?
对此,银监会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当地的法人机构占全国的金融总量的份额极其微小,对今年的信贷总规模调控不会构成冲击。
目前需要关注的问题是,由于灾区特别是重灾区金融机构损失惨重,即使允许其“充分运用资金支持当地信贷需求”,亦面临着“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
监管机构人士告诉记者,目前仅受灾地区信用社机构,初步核算的因灾新增不良贷款就达到了140亿元,对于这类的金融机构来说,“保支付”成为首要任务。
四川当地信用社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灾后重建需求巨大,取款业务激增,而存款增长乏力,再加上农信社需要核损的不良贷款突然大规模增加,可用于放贷的资金已经非常有限。
目前凸显的问题是,这类重灾区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不仅其对当地的信贷支持能力有限,而且其本身的健康运营亦成为问题。
灾区某信用社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尽管央行在灾后就对灾区金融机构进行了存款准备金暂免上调、简化呆账核损的报批手续、提供再贷款等优惠措施,但是迄今对于因震而造成的呆账损失,并没有给出政策性资金支持的具体意见。
监管机构人士告诉记者,这靠金融机构自身消化相当困难,这个问题如何解决,成为一个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