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以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为中心一场里氏8级的强烈地震突然袭来,造成惨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家邮政局前所未有地迅速反应,及时启动近年建立的突发题材邮资票品发行机制,在地震发生仅仅一周后的5月20日临时增发特7-2008《抗震救灾众志成城》特别附捐邮票一套1枚,为广大邮政职工和集邮爱好者提供了一个表达爱心的独特载体。
世界最早的附捐邮票
附捐邮票是一种除邮政业务资费外附收某项捐款的邮资凭证。世界最早的附捐邮票是前英国在大洋洲的殖民地新南威尔士(今属澳大利亚)1897年6月发行的,面值为l便士,售价为1先令,超出部分即为附捐之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附捐邮票发行国家大为增加,多为赈济难民和伤兵而募集各项基金而发行,后扩展到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筹集基金,所以又称福利邮票、慈善邮票。个别国家认为附捐邮票售价含捐款金额,属非邮政因素,故以半邮政邮票、准邮政邮票命之。若干国家发行专项附捐邮票形成系列,如新西兰的健康邮票,法国的红十字邮票,芬兰的防痨邮票,荷兰、瑞士的儿童福利邮票等。
附捐邮票在征收附加金额时有多种表现方法:1.邮票上未印出附捐的金额,只是出售时要加收附捐,如1897年前英国大洋洲殖民地维多利亚(今属澳大利亚)发行的附捐邮票。2.邮资面值与附加金额同时分别印出,如1897年南威尔士附捐邮票。3.在邮票上加印“附收××(金额)”字样,如我国1920年帆船加盖附收赈捐邮票。4.瑞士1937年开始采用加法符号“+”来处理,如10+5,前面的10为邮政邮资面值,后面的5分为附加的捐款金额。目前这个一目了然的公式已普遍为世界各国所采用。附捐邮票上的附加捐款数值,起初无明确规定,有为面值十来倍,甚至上千倍的,现在规定附加金额高于邮票面值50%的被视为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