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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拍卖意义不仅在于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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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被称为“世界上惟一公开拍卖”的20片甲骨以4800万元的天价在上海拍卖成交,一时引来众议纷纷。
笔者以为,除了拍卖成交的惊人天价外,这种文物拍卖活动其实还有多重的价值值 得我们关注。
首先,甲骨首次拍卖,天价成交这一事件广为人们关注,本身就是一种对文物最好的宣传,这种宣示效应无疑有利于人们提高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从而增进与此相关的文物保护意识。实际上,文物可以成为商品,能进入市场拍卖,不过是近些年来才有的事情。在90年代以前,我们惯见的还是国家行政划拨和民间无偿捐献文物流通方式,虽然这种国家一统的管制有其利于文物保护的一面,但其弊端也是明显的:由于缺乏民众切身的参与,人们对文物难以形成鲜活、具体的认知,文物的“可贵”性只是与一般民众生活缺少关联的抽象存在。
因此,“文物有价”、可以买卖,不应简单地被看作是一种使文物世俗化庸俗化的行为,恰恰相反,只要规范、引导得法,其非但不会有损文物保护事业,反而客观上能起到调动整个社会力量,加强文物保护的作用,近年来大量散失海外的文物回流国内,中国文物在国际市场上价格定位日趋合理,都与我们在文物拍卖方面的开放有关。
其次,文物就其本质而言,它的价值更主要体现在精神层面上,是人类特定历史文化、文明传承的具体见证。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文物是全民族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不管是政府收藏还是民间个人收藏,都不过是一种文物的具体寄存方式,其全部价值不可能被文物的拥有者垄断,因此即使文物在流通形式上成了商品,它也不同于一般以实际物用为主的日常商品,而是一种精神商品。
最后,文物拍卖在推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促进民众文物保护意识的同时,也对政府在改进文物保护观念、增加保护渠道、筹措保护资金等方面不无启发价值,考虑到我国面临文物数量巨大、保护经费普遍不足的现实,这一点尤其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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