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开工建设一批重点工程,支持重点地区优先开发”——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西部大开发的表述,让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崔坚感到很兴奋,“希望西部大开发能有更加稳定的优惠政策”。
总理提到的“编制和实施促进中部崛起规划,落实并完善相关政策”,也让中部地区的代表们格外期待。“中部崛起战略应该升格”,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说。
对此,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的有关人士3月5日表示,“协调发展”仍将是下一个五年区域发展一以贯之的思路。
中部崛起谋求升格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最近几年提案多着眼于湖北的发展。其中让他满意的是前几年两会期间他提交的关于“中部崛起”的建议。
中部崛起终于成为国家的区域战略之一,叶青很高兴。但是,“从2007年措施中看不到更具体的落实内容。”所以,今年叶青又带来两份建议,其一是“中部崛起战略地区全覆盖”,另一个是“提早规划大三峡经济区”。
叶青说,目前中部发展的政策和其它区域还是不一样。比如增值税转型这一块,整个中部地区只有26个城市实施试点,湖北省只有武汉、黄石、襄樊和十堰四市,其它更为欠发达地区却不能享受到这一优惠,“中部崛起应该比照东北振兴的有关做法,应该使有关政策区域全覆盖。”
在周洪宇看来,问题的关键在于“提升国家研究中部问题的层次”。对应于国家的地区发展战略,“西部办”和“东北办”都是挂着国务院名头的副部级单位,而成立于2007年4月的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则设在发改委,具体工作由地区司承担。
“中部办的级别低了”,周洪宇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中部崛起尚没有与另外两大区域战略同等对待,这会影响到相关工作的推进。
关于中部办的地位,其实此前早有议论。曾经提出的两种改进思路是:把中部办升格成为与西部办和东北办平级的副部级机构;另一个办法就是统一成立地区协调发展机构。
周洪宇认为前一种思路与大部制改革思路不符,有违机构精简的原则。他建议设立“国务院区域发展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有关工作。
协调发展仍是主题
过去五年,可以说是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取得突破的阶段。除了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外,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同年成立。
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次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抓紧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规划和措施”。
经济最为发达的东部地区的发展,也升格为国家战略——2004年11月,长三角和京津唐环渤海地区被确立为两大区域规划的试点区域。
长三角区域规划的起草牵头人之一、上海社科院研究员郁鸿胜认为,这些文件的相继出台,本身就说明了国家希望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
事实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也是国家“十一五”期间一以贯之的指导思想。“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要求就是“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但国家同时也注意到了各区域之间的差别发展。重庆市发改委主任杨庆育认为,这从以下约定俗成的表述就能看出来: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国家对各区域的发展思路各有不同”,杨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就曾指出,形成区域间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西部大开发战略非常适合西部地区的实际”,崔坚认为,西部大开发经过前期的调整思维和积蓄力量,眼下正拉开序幕。而中部地区因为更接近东部发达省份,在思想解放、承接沿海辐射方面,都要优于西部。因此,“希望西部地区能有更加稳定的优惠政策,让我们轰轰烈烈地干起来”。
周洪宇表示,优惠政策、经费和项目,对现阶段的中部地区来说仍然非常重要,希望能在编制中的中部规划里体现出来。
就在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的3月5日当天下午,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召集了一场重要会议。“区域协调发展的思路,将从下一步各项工作中体现出来。”地区司的一位人士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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