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昨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该《意见》。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日程,3月11日下午将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意见》明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今后5年,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和制度建设。
《意见》指出,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为此,《意见》提出五点要求。
完善能源和环境管理体制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做好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宏观调控体系。整合完善行业管理体制,注重发挥行业管理部门在制定和组织实施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国家标准等方面的作用。完善能源资源和环境管理体制,促进可持续发展。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强化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和完善垂直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权责关系。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不再保留的,任务交由职能部门承担。今后要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确需设立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府监管。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
认真执行政府组织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编制,严禁超编进人。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
综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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