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集邮总公司发行的中国与墨西哥建交35周年的纪念封,竟然把我国国名错印成“中国人民共和国”。这是不到俩月内中国集邮总公司第二次发生错印事件。此前该公司鼠年首日封错把“鼠”写成“属”。(1月15日《华商晨报》)
按照中国集邮总公司一位人士的说法,印错国名“此系校对人员大意所致”,也否认了炒作一说。那么按照这种说法,我们就得承认两次发生错印事件是一种“巧合”。但连续两次印错的事实是什么,可以被认可,被原谅吗?
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国家的名字是国家的标志和象征,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将我国国名错印成“中国人民共和国”,无疑会造成不良影响,而邮品错印可以理解为对国名的侵犯和玷污,是一种自寻其辱。毕竟,发行邮品不单单有收藏价值,还具有对外宣传和交流的作用。
如果单从品牌的推销角度着眼,中国集邮总公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邮品也是我们的产品,其对错也关系到我们发行公司的名誉”,但事实上,第一次出错就应该吸取教训,却重蹈覆辙,难道中国集邮总公司的管理者只是吃干饭的,能是校对人员大意所致解释的清楚的吗。实际上是对这种产品不负责,是钻进追求利润的钱眼里了。所谓名誉之说,谁会相信这样的鬼话。
印错了就是印错了,不能都是校对人员惹得祸。而不管出于什么理由,拿校对人员来挡事,都是推卸责任。而邮品也是一种出版物。马克思曾经把自由出版物看成是“在自己面前的公开忏悔,而真诚的坦白,大家知道,是可以的救的”。可以说,中国集邮总公司两次发生错印事件,却好像无关痛痒,这不仅仅是遗憾,也是邮品市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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