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监会发布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立即开展服务项目的清理工作,对本行所有服务项目的收费行为进行自查和清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妥善处理服务收费相关事宜,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03】3号令)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8】264号)的各项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合法合规原则,坚持科学定价测算原则,坚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风险可控原则。各商业银行要认真做好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深入论证收费项目的可行性和收费水平的合理性。对违反规定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对没有违反规定但存在较大争议的收费项目,要对收费项目和定价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代理收取的费用,要对客户做好信息披露和解释工作。
通知强调,各商业银行要充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通过营业场所公告、网站公示、媒体公告、宣传材料、对账单、柜台工作人员告知等多种方式向客户充分告知相关免费服务和收费服务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
目前,银监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抓紧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将重点明确对商业银行在公平竞争、信息透明、消费者权益保护、公众监督、协会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两部门还将审慎推进政府指导价调整工作,目前已组织有代表性的24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基础结算业务成本进行详细测算,为相关政府指导价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考虑到银行服务收费事宜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影响广泛,上述工作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将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尽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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