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波先生来信,谈“毛主席语录邮资封”停售时间问题。他说:《中国邮票史》第8卷论述,“语录邮资封”是1970年9月12日交通部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发出《关于立即停止出售毛主席像、语录、指示和诗词的邮票》电报通知后,即停止出售。杨波先生认为,“该通知并没有提到邮资信封”,“当然,毛主席语录的邮票要停售,就没有理由再出售毛主席语录邮资信封”,所以,认为语录邮资信封是1970年9月12日停售的,也是有道理的”。
但这—结论不是哪个人“认为”的,并不仅仅是“有道理的”,而是依据历史事实。停售最初缘起于1968~9月27日中央召开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正确宣传毛泽东思想和毛主席形象问题。邮电部军管会当即作出决定,“今后不准再在邮票上印制毛主席像、毛主席语录和诗词;已经印制未发行的不再发行;已经发行的可继续出售和使用”,也就是说。此时“语录邮资封”尚可出售和使用。1970年9月8日,周恩来总理指示此时主管邮政工作的交通部:“邮票上不要再印毛主席像、语录、指示和诗词”,交通部立即贯彻执行。中央宣传工作会议和周总理指示中讲的“邮票”,当然不仅仅指的是邮票,而是包括印有毛主席像、语录、指示和诗词的邮资票品和邮政用品。因此,尽管交通部于1970年9月12日以(70)交邮字444号电报下达《关于立即停止出售毛主席像、语录、指示和诗词邮票的通知》中没有指出“邮资信封”;但实际上已包括在内。交通部于1970年11月21日(70)交邮字820号呈送总国务院业务组的报告中说:“……我部已于九月十二日通知各省、市、区邮政局立即停止出售上述邮票,对印有毛主席像的明信片、印有毛主席语录的信封以及对印有林副主席题词的邮票,根据周总理指示精神,也已停止出售”(见《中国邮票史》第8卷第350页)。
至于杨波先生根据1972年5月16日成都市33邮政支局致四川省邮政局后勤组公函中指出的,“据(72)川邮后82号文件《关于停售语录邮资信封的通矢酚,认定语录邮资封是1972年正式停售的”,证据不足。四川的文件显然是地方局在执行过程中发出的补充性文件,并非“转发”交通部于1972年5月或以前下发的文件。这从1973年1月22日交通部邮政总局致西藏自治区答复《关于停售邮票、明信片、邮资信封如何处理的函》(见《中国邮票史第8卷》351页)中也可看出。该函在指出上述邮品停售后的处理办法之后,还有一段话,即“(详见一九七0年九月十二日(70)交邮字z144号关于立即停止出售印有毛主席像、语录、指示和诗词邮票问题的电报)”,但并没有引述什么《关于停售语录邮资信封的通知》。
另,杨波先生讲,“在收集实践中可以发现,1971年、1972年期间使用的语录邮资封还是容易见到的,1972年之后使用的就很少了”,这并不能说明这种邮资封是“1972年正式停售的”,因为语录邮资封于1970年停售后,按文件规定,“尚存群众手中的仍可使用”。实际上1969年9月邮电部军管会发行“木刻图邮资封”即是为了取代“语录邮资封”,这种封的使用也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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