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在互联网上与网友交流时回应“少林寺门票太贵”话题,认为取消寺院门票是早晚的事情。
据了解,目前少林寺景区的门票价格为100元,由当地政府成立的门票管理所负责卖票,少林寺作为整个少林景区的一部分,从中按比例得到分成。释永信曾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提出取消名山大寺的门票,并认为名山大寺不应该被圈起来卖门票。新华社记者王颂摄
澄清——
登封否认"少林寺上市":称合资旅游开发不含少林寺
登封市政府通过各大网站发表声明称,登封市政府与港中旅集团(在港中资企业)合作属实,但“少林寺上市,贱卖国资”失实。
昨日,登封市委宣传部部长崔世英称,“少林寺是个寺庙,根本不是上市主体。”
登封市政府声明称,双方旅游合作范围不会将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以及少林寺等文化遗产纳入合资公司经营。 >>>详细
释疑——
登封声明称:与港中旅合作项目为嵩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政府今日就“河南登封秘密运作少林寺2011年上市”事宜发出声明:登封市人民政府与港中旅集团(在港中资企业)就嵩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合作的有关事宜,正在洽谈协商,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据登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消息,双方合作范围不会将少林景区、嵩阳景区和中岳景区内现有的16处18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少林寺等文化遗产纳入合资公司进行经营。双方合作将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有关“少林寺上市、贱卖国有资产”等消息,纯属失实报道。 >>>详细
分析——
少林寺有没有上市资格?
此前,我国已有张家界、峨眉山、黄山、桂林、丽江等旅游资源类企业上市。那么少林寺能不能上市?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其门票收入,应当用于文物保护。举个例子,八达岭长城曾被一家企业作为经营资产整体上市,但后来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该段长城的经营权被政府全部收回。
目前,嵩山景区门票是通票,也就是说包含了游览少林寺的费用。那么把景区旅游资源整体上市,与《国家文物保护法》显然有抵触之处。
是否涉嫌"贱卖"公共资产?
有报道称,从有关渠道获得的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书》和《登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双方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其中港方占51%股本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则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作为入股的一部分。
登封市在声明中称,登封市人民政府与港中旅集团(在港中资企业)就嵩山风景名胜区文化旅游合作的有关事宜,正在洽谈协商,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双方合作将完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有关“少林寺上市、贱卖国有资产”等消息,纯属失实报道。
成立公司即“少林寺上市”?
登封市委宣传部部长崔世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有些报道是不准确的。”崔世英强调,合资公司只是在文化旅游项目上的合作,并不表示是“少林寺上市”:“少林寺是一座寺庙,又不是企业,怎么上市?”
对于为什么合作项目少林寺方面并未参与,崔世英回应说:“我们谈的是总体的旅游合作项目,少林寺只是嵩山景区里面的一座寺庙,好比是你们报社要跟其他单位签一个协议,你们新闻部需要到场吗?”他表示,“按规定旅游资源由当地政府管理,寺庙只是管寺庙的事。”
对协议具体内容,他表示因为没有到场,并不知情,但他表示,“门票收入当然包括在旅游项目收益之内。”
评论——
别再作践少林寺了!
说句老实话,像少林寺这样的珍贵文化遗产,本不该成为某些政府部门手里的赚钱工具,而应该是被花钱供奉的,政府负有保护它不被损害、不被侮辱的责任。与其花很多钱修建假文物,为何不能用这些钱把真文物维护得更好一点呢?至少不要让这些真文物挖空心思多挣钱,多赢利而发疯吧?有人可能会抬出市场规律,以为市场经济就意味着一切都要围着金钱转,所有的东西都是可以作价出售的,金钱成了一些人衡量事物的终极价值。这是很无知,也很可笑的。当然,市场规律很重要,但市场规律绝不是惟一的规律,更不是衡量一切的终极价值。简而言之,市场规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通吃,都必须有所顾忌。特别是对于文化遗产,现在流行文化创意、文化产业开发,很多人都在打文化遗产的主意。我想提醒各位,一定要手下留情,眼睛盯着钞票的时候,心里还是要想着给文化保留一点尊严。有时候,眼光还是要放得远一点,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牺牲作为我们民族之根的文化。作践我们的文化,就是作践我们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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