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峻联集资案一审判决,诈骗造成直接损失3.2亿
●3350人被骗,多数集资老人血本无归
一审宣判后,一位女受害人在法院门口哭诉被诈骗导致生活困难的悲惨遭遇。罗伟雄刘冠南摄
峻联诈骗4.7亿老板判蹲监15年
时隔近一年,经过两次庭审,峻联公司4.7亿元诈骗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昨天下午,震惊全国的峻联公司4.7亿元诈骗案在广州中院宣判。法院判决峻联公司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主犯张俊川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昨日,近300名受害人旁听了庭审,很多受骗者听了判决后还执迷不悟,坚称张俊川是好人。。
法庭宣布,经审理查明:2003年7月6日,被告人张俊川出资成立峻联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防盗可视无线电子产品。
由于公司开展的安防业务难以获利,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张俊川决定由峻联公司以现金入股、投资山西焦炭交易中心、投资购买平安大厦、向客户借款、合作电子安装工程等名义,吸引客户投资。
许诺集资回报率达25%
峻联在吸收投资时,与客户签订投资期限为一年或两年的《合作协议书》、《还款计划书》,并许以平均25%的年回报率。为顺利开展非法吸收资金的业务,张俊川成立了客户服务部,负责招揽客户进行投资,下设业务一部、二部、三部,分别由被告人林卫波、孙刚、彭云负责。
具体收入资金和返还资金,大部分都通过张俊川的个人账户流转。在取得受害人的款项后,张俊川即以峻联公司的名义将款项的25%用于向受害人还本付息,25%用于业务员提成。在张俊川的授意下,该公司通过广告宣传及由业务人员向客户介绍等形式,肆意夸大宣传公司的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上市前景及项目投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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