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黄淑慧
2009年发行的2000亿地方政府债券若到期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至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7日表示,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考虑到中央公益性投资项目向中西部重点倾斜,而中西部地区政府财力普遍较为薄弱,因此,中西部地区分配到的债券规模较大。但由此也引发了市场对部分地方政府未来偿债能力的担忧。
财政部昨天公布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预算管理。
根据该办法,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级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级财政预算。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
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后,由中央财政统一代办偿还。地方财政要及时向中央财政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对未按时上缴的,中央财政将根据逾期情况计算罚息,并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如果届时还本确实存在困难,经批准,到期后可按一定比例发行1-5年期新债券,分年全部归还。”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志勇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允许采用新债还旧债的方法,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实际上多了一条缓冲途径;同时,也是地方债长期管理制度的一种探索。
国泰君安债券分析师陈岚昨天表示,不管地方政府的财力如何,对于投资者而言,地方债是由中央财政统一代办偿还的,因此仍是“准国家信用”,安全性没有问题。“这相当于中央政府为地方债作了全额担保。”
2000亿元地方债各省额度也已经基本确定。目前已公开披露的有:四川180亿元,广东110亿元,湖北80亿元,云南84亿元,辽宁66亿元,甘肃65亿元,广西65亿元,贵州64亿元,陕西60亿元,河北60亿元,北京56亿元,新疆55亿元,重庆55亿元,宁夏30亿元,天津26亿元。
至于回报率,陈岚表示,预期地方债的回报率将与国债接近,与现有银行利率相比,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正处于降息周期的末期,如果未来加息,购买债券就显得并不十分合算。
据悉,2009年第一期记账式7年期国债的票面年利率为2.76%,而目前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