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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起 福建客户可通过邮储向台湾邮政汇款
日期:2009-2-20 9:59:22         出处:福州晚报   作者:杨剑峰
 
记者昨日从邮储福建省分行获悉,在前期实现台湾向大陆的单向汇款业务后,2月26日起,福建省客户也可通过邮储向台湾邮政进行电子汇款。
   据了解,汇出汇款在福建省邮储、邮政各国际汇款业务发汇网点均可办理。台湾邮政目前仅接收邮储受理的入账汇款,即汇款汇入台湾邮政收款人指定的账户,不接收指定地址的现金汇款。电子汇款业务以美元结算,客户可选择美元发汇或人民币购汇美元后进行发汇。
    在日限额方面,客户持美元现钞发汇,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含);客户通过外币储蓄账户发汇,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限额为50000美元(含)。
    邮储受理汇出汇款业务时,按照银邮汇款的资费标准收取汇款手续费和电讯费。汇款手续费按汇款本金的0.8‰折合人民币收取,每笔最低20元,最高200元。电讯费每笔70元。同时,清算银行会从本金中扣收一定的清算费用。台湾邮政兑付汇款时,对每笔汇入款收取200元新台币(按现阶段汇率约折合6美元),兑付方此项收费自9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汇款及时入账,客户办理汇往台湾邮政的电子汇款业务时,柜员应先与客户确认收款人账户为台湾邮政新台币账户,同时客户应准确填写境外汇款申请书的各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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