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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为消费券降温 称藏富于民比发券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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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成都、杭州、南京等地相继派发购物券、旅游券等消费“红包”,受到居民欢迎,带动了即期消费,也引得其他一些城市眼热心跳,纷纷酝酿发放消费券。
作为政府转移支付和再分配的特殊手段,消费券能在短期内较快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不少国家和地区在经济萧条期曾多次使用。发放具有一定期限的消费券,不会形成现金沉淀和被动储蓄,能及时全部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并形成良好的消费预期。以政府财力为支撑的消费券发行能推促民间消费,通过“乘数效应”拉动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欧元之父”蒙代尔建议给每位中国公民发放百元购物券,据此测算,若限期3个月内花费,可最终拉动经济约1.33万亿元,相当于单季度GDP的18%。
目前,4万亿元投资大单正逐步落实,但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等客观因素,投资成效尚需一段时日才能显现。同时,国际金融危机还未见底,经济前景预期不明朗,存钱过“冬”成为众多居民的选择,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安全感尤受影响。发放消费券,不仅直接刺激消费,也有助于改善民生,给低收入者添送暖意。成都向全市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及重点优抚对象共计发放近3800万元消费券,反应热烈,消费率达100%。无疑,在非常时期推出消费券这一非常之策,是可行的选择。
发券是好事,但要把好事办得更好,还得多动脑筋。比如,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不断扩大消费券的受益对象,包括广大中等收入者。此外,除了发放购物券、旅游券,可借鉴国外的做法,按不同群体消费需求,探索其他券种,如对老年人发放家政券、护理券、养老券,由社区家政公司提供相应服务;对学生发放教育券以及博物馆、美术馆等假期参观券;对普通市民发放健身券、体检券等,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以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为重点,发放就业培训券,让这部分人群享受免费技能培训。相关部门可与遍布城乡的超市、商店签下采购协议,尽量方便居住分散的农村困难群众“券”尽其用……
当然,消费券的作用不必过于放大。扩大消费需要发券等“短平快”的措施,但发券可救急,不治本,千万别把发券当作扩大消费的万灵仙丹。有的地方在促消费中,开始倾向于将“宝”押在消费券上,这种意识要不得。至于个别城市提出要从工资、福利中硬切出5%—10%以消费券形式发放,则未免强人所难。
凯恩斯的消费理论认为,消费欲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长期收入的变化。我国消费率偏低,老百姓不敢花钱,根子在于收入分配结构不合理,绝大多数人腰包不够鼓;在于医改、教改迟迟不到位,养老、失业等保障不健全,家庭后顾之忧太多,金融危机不过是加重了忧虑。一张消费券不可能实质性改变一个人的消费心理。扩大消费,关键是算大账,干实事,真正通过增加收入、藏富于民来提升消费能力,真正通过完善社保、减轻压力来释放消费意愿,这比发多少消费券都重要,也更急迫。毕竟,扩大消费是为了持续的繁荣,而非短期的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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